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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總 篇     6-2 倒(崩)塌防止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7-1 熱危害預防雇主使勞工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應視天候狀況採取下列危害預防措施:1. 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2. 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3. 提供適當之飲料或食鹽水4. 調整作業時間5. 增加作業場所巡視之頻率6. 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7. 採取勞工熱適應相關措施8. 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9. 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10.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在高溫場所工作之勞工,雇主不得使其每日工作時間超過6小時。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6條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高氣溫戶外作業危害防範措施檢核表7-2 熱危害預防雇主使勞工從事重體力作業時,應綜合考量勞工體能負荷,減少其作業時間,給予每小時至少20分鐘之充足休息,並依各熱危害風險等級,採取對應之相關措施,且應視不同風險等級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雇主評估之熱危害風險等級屬最高等級時,不得使勞工從事前項所定作業。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熱危害風險等級查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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