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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總 篇三、檢核項目作業說明 舉凡校園建築空間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當同步融入美學內涵,透過境教讓美學潛移默化於學習場域之中,進而讓社會美感整體提升。為有效推動美學融入校園工程,研訂校園空間美學機制如下:(一) 導入美學相關專家及顧問諮詢或審查學校於新建、修建工程各階段(包含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及新建或修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招標階段之需求書之擬訂、徵選作業委員之遴聘、設計審查等),應邀請美學相關專家及顧問參與諮詢或審查。(二) 設計圖說審查準則1. 建築空間 : 裝修形式及外觀應與校園整體空間融合。2. 色彩配置 : 應與周邊環境協調,並定調主色及其輔助色系。3. 植 栽 配 置 : 應充分展現植物群落之自然分布特點和整體景觀之搭配。4. 實體區隔 : 圍牆等設施應考量通透性、提升視覺舒適度、增進與社區之融合度。5. 空間管線 : 電力、網路、電信、監視設備等管線,如無使用功能者應移除,新舊線路應整併,線路走向應垂直/水平對齊,貼齊牆緣且無交錯情形。6. 採光設施 : 應考量局部透光,適切引進自然光,利用光影形塑空間美感。7. 減法思考 : 牆面、立面、天花板、地板等應化繁為簡、避免雜亂,考量並減省非必要置物空間之設置。8. 善用指示牌: 校園各通道可善用簡約且明確的指示標牌,點綴空間美感,並增強動線流暢性,如校園地圖、公告、方向指引、教室牌。指示牌之安裝高度及樣式,包含字體字型、中英文排列方式、文字間距比例、縮寫等,亦應一併規劃設計。(三) 應有較具體範例提供參考設計單位應以接近實體案例的照片,比對設計圖說內容加以闡明,讓學校總務人員具體了解美學內涵,並確認設計概念與需求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