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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工程標準作業指引 24第七章 校園空間美學 一、規劃意涵與目標 校園空間的規劃,不只是建築物興建及維護等功能性的思考,更需結合教育理念,打造一個互動多元且深具學習吸引力的探索空間。「美感的培養」可從空間開始,結合課程融入教學的美學情境,引發學生對事物的覺察力與敏銳度(如色彩、比例、材質等),並進而內化成為生活美感素養,輔助學生達成素養學習、連結現實情境,以助其未來的實務應用。校舍空間規劃正是融入美學境教與校園生活的重要媒介。校園美學之營造須透過生態環保、節能減碳、在地人文、簡約減法、友善環境、創新共享、通用設計、公共參與等操作原則,以落實城市永續經營、環境品質優化及公共服務升級之核心價值。二、美學機制檢核表(表格下載) 項次 工作內容 檢核 主政 / 協辦單位 備註 / 相關連結 1導入美學相關專家及顧問諮詢或審查主政:學校協辦:代辦機關1. 擬定委託技術服務招標需求書,可參考採購評選融入美學機制函。2. 遴聘徵選作業委員3. 設計審查階段2 設計圖說審查準則 主政:學校協辦:代辦機關1. 裝修形式 2. 色彩配置3. 植栽配置 4. 實體區隔5. 空間管線 6. 採光設施7. 減法思考 8. 善用指示牌3應有具體範例提供參考主政:學校協辦:代辦機關設計單位應提供接近實案之照片、設計圖說等內容多加說明,以加強學校總務人員之理解。4 施工階段 主政:學校協辦:代辦機關1. 資料送審、樣品送審時應確認材料色彩與設計內容一致。2. 外觀裝修材設置前之放樣作業,應設定停檢點,以確認與設計內容一致。3. 變更設計時亦應導入美學檢核機制。5 維護營運階段 主政:學校修復規劃時應參考原有設計圖說、材料送審紀錄,尋得材質、色彩一致之材料進行修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