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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總 篇第四章 預算控管 學校修建改善工程,如外牆翻新、廁所整修等,是讓親師生及社區民眾最有感的一項,因此各校無不積極爭取相關預算,希冀整體改善能畢其功於一役;然而大多數校園工程集中於暑假期間施工,常因時程緊迫而造成年底預算執行率未達八成的窘境。殊不知預算執行率非單指「工程執行進度」,而是「預算經費實際核銷(付款)數之百分比」,因此整體時程的考量對於工程執行績效非常重要。為掌握各局處(含所屬機關學校)預算執行率,每季由市府定期召開「府列管個案計畫暨資本支出執行進度落後案件檢討會議」。教育局亦於每年 10 月開始調查各校「資本門預算預估年底執行率」未達八成之案件,校長及總務主任應確實掌握預算執行狀況,主動邀請會計室審慎檢討當年度資本門預算是否可在年底前實際付款達八成。若無法達標,應主動告知教育局尋求解決之道。每年 12 月的府級檢討會議,將審核是否符合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資本支出預算執行考核作業要點第 5 點之「非屬機關所能掌握之不可控制因素」,若經檢討非屬不可控制因素,將被提報市府以檢討機關首長責任。確保預算執行率之相關作法,說明如下:一、新建工程 (一) 詳實檢討預算需求數1. 工程現況納入考量:新建工程下一年度預算需求,除應參考已核定之施工預定進度推估,亦應考量編列預算當時的工地施工情形,例如地下開挖發現地盤與鑽探地質差異甚大、物價漲幅急遽造成供料延遲、疫情導致出工數嚴重下降等造成工程進度落後或停工之情形,因恐其連帶影響次年工程進度,因此應酌以調整預算需求數。2. 將前年度預算執行納入考量:應檢視前兩個年度預算執行率,並將前年度預算保留款納入下一年度預算執行數,亦即經估算下一年度預算後,應扣除已保留之預算數。3. 洽代辦機關研商確認:前述預算之估算過程,學校應邀代辦機關、設計單位共同研商,完成工程經費估算書後,提供教育局憑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