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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第貳篇 修建工程 三、檢核項目作業說明 編列預算為符合實際現況需求,事先應針對校地基本環境、修建工程需求、建築法令、工程預定進度與經費估算進行需求評估檢核。編列預算明細表編列修建工程預算(各項費用明細表)主要分為「直接工程成本」及「間接工程費」。直接工程成本為建造工程目的物所需之成本,其組成包括直接工程費、施工中環境保護費(汙水、廢棄物清理等)及工地安全衛生費、品管費、承包商管理費及利潤、營業稅等項目。直接工程成本之組成項目中,直接工程費為直接用於建造工程設計圖說所載工程目的物之費用,應依前述圖說所規定之工程目的物項目、數量、位置、規格、施工規範要求,並考量施工地點是否屬偏遠地區,參考當地市場供應行情及歷史決標價格進行估價。間接工程費乃學校為監督及管理工程目的物所支出之費用,包括工程管理費、空氣污染防制費及其他費用。各校得依個案工程特性檢討調整各項目或合併之。委託技術服務費編列編列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時,應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提列標準及原則之各類標準編列服務費,倘涉及第一類之工程項目,應參考建築法(新、增、改及修建)考量申請建築執照、建築許可之工程、室內裝修或涉及各類專業技師簽證(如消防、結構等)編列。是否涉及室內裝修、拆除、雜項執照或樹木修剪、移植、保護、移除計畫工程項目涉及建物拆除或電梯、廣告電視牆建置等工項,應編列相關執照規費及服務費用。工程項目涉有大型或特殊種類之受保護樹木移植與復育等工項,應編樹木保護計畫,並依本市樹木修剪、移植、保護、移除等作業要點規劃編列所需相關費用。請參閱 TIPS 樹木保護小叮嚀。辦理室內(天花板)裝修工程編列預算時,倘遇下列情況需專列室內裝修審查費用。樓地板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除編列委託技術服務費(符合第一類編列原則依施工費8.3% 計算),需再另加簡易室內裝修審查費用 5,000 元。樓地板面積達300平方公尺:除編列委託技術服務費(符合第一類編列依施工費8.3% 計算)外,需再另加室內裝修圖說審核及竣工查驗費。參考資料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其他修建工程暨相關資料 」提送期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