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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第貳篇 修建工程 三、檢核項目作業說明 申報文件施工前提早檢視開工通知書、完成辦理工程保險等文件。擬定計畫書施工前須與監造單位及承包商審慎擬定監造計畫、安全衛生監督查驗計畫、施工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品質計畫、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服務實施計畫、施工預定進度等,所有計畫皆需符合最新法規規定,切記不能誤用到舊版。可參閱 總篇第八章 校園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舉辦施工前協調會依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釐清設計監造單位、施工廠商及校方等三方權責內容,並對契約書圖內容數量等再確認,針對施工時間、人員與車輛進出、鑰匙借用、工務會議時間、指定工程司、三書(施工計畫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書、品質計畫書)、工地主任、勞安衛品管等相關事項討論。另應評估修建工程是否影響附近居民噪音及交通,若有需要可邀集里長及居民與會,於開工前召開說明會,具體說明施工期間的影響。確認停檢點、材料送試驗表件內容視工程進度確認修建工程的停檢點及相關材料送試驗,以不影響工期為主。參考資料 工程履約管理應辦事項作業程序 (B.1開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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