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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融特色遊戲場 / 衛福部安全規範
  1. 衛福部於106年1月25日函頒「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明訂本規範所稱兒童遊戲場設施,指無動力固定於兒童遊戲場,供二歲至十二歲兒童使用之非機械式之兒童遊戲設施。兒童遊戲場之設計、製造、安裝、檢查及維護,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設置者,在該設施開放使用前,應檢具相關表件陳報該管兒童遊戲場主管機關 備查,變更或增設時亦同。

  2. 兒童遊戲場設施應於112年1月25日前,取得具有認證標誌的合格檢驗報告。

  3.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教育部兒童遊戲場檢核表臺北市兒童遊戲設施自主檢查表

檢驗標準

教育局公告

工程與採購研習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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