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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工程標準作業指引 152Q17 學校建築的樓層數,是否有相關法條限制? 有關學校建築物樓層高度之限制,相關法規如下: 1. 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技術施工編第 134 條:「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或身心障礙者教養院之教室,不得設置在四層以上。但國民小學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並無礙於安全者不在此限: (1) 四層以上之教室僅供高年級學童使用。 (2) 各層以不燃材料裝修。 (3) 自教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之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 2. 根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 83 條所示之公共設施用地內建築物之樓層限制如下(但都市計畫書圖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1) 幼兒園:限三層樓以下 (2) 國小:限六層樓以下 (3) 國高中、大專:不予限制學校建物樓層限制、相關法規 Q18 該如何處理受保護樹木之修剪、移植作業? 1. 修剪受保護樹木須先擬具修剪計畫,經文化局審核後,方可進行修剪,施作後二週內報送施工要項紀錄辦理備查。 另考量受保護樹木仍有例行修剪必要,依府授文化資源字第 1093034974 號函,概略如下:管理單位修剪受保護樹木,倘屬枝條清理、疏剪、不涉及樹體結構及樹型調整,且修剪不超過全葉量 25%及每年修剪 1 次等原則下,可於 3 天前張貼公告並通知本局,即可進行日常維護之必要性修剪作業。 2. 受保護樹木之移植作業請參照本指引 TIPS 樹木保護小叮嚀 請參閱 校園樹木植栽及養護手冊 臺北市文化局/珍貴文化資源/受保護樹木/相關法令與檔案下載 樹木保護、樹木移植、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