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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招標.履約.付款

備註: A:各項修建是否涉及建築執照(建照、雜照、使照、變更使照)或室內装修審查行為。 ●例行性業務: 1.工程督導:區承辦每週工程進度追蹤及不定期到校督導。 2.進度管控:工程科每月工程進度控管會議1次以上。 3.學校每月5日前填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很重要)。 4.工程研習:1-12月,約30場。 5.安全檢查: (1)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務必於3月底前辦理(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公司)。 (2)依各校現况(幼兒園每年、其他學校視情形1~2年)申報公共建物安全檢查(委託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或專業單位)。

 

教育局公告

工程與採購研習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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